cantarella

竹园主人多爱宠,内嬖一人名金哥,性如火,无常情,爱则情深如许,否则弃若敝履。

归路通达(一发完)

来自 @草原红太狼 太太在群里说想看高远在公交车上被人咸猪手……

这个CP我不知道怎么标哈哈



  1964年10月16日,是我在这个光怪陆离的新世界醒过来之后普通又不普通的一天。


  我从装神弄鬼的妖孽变成真正行走在白日下的鬼怪,第二次在热河与察哈尔的交界处睁开眼,耳朵边上呼啸的子弹余音犹在,世上已是二十年后的太平盛世。我没有魂根,绕了二十年远路,绕过什么忘川什么奈何桥,那一点点可怜的火药烧不尽上辈子一身的三民主义、宪政党国,而打包塞在角落里的疑问揣在脑袋里跟着一起重生,然后蓝被红被洗得干干净净。死过一次的人眼里只有活着一个道理。


  这盛世里的人同样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粮,只不过如今喝的是赤色的水吃的是赤色的粮。一千多个死人守下来的信仰在更多的硝烟和血肉里腐烂,人命垫出来的人命并不更无坚不摧,被小小一颗铅子儿崩出个洞,转头就贱卖给胸腔里重新跳起来的半斤活肉。


  我幻想过很多次和平的样子,其中包括由那群背着书穿越过整个中国的人建立的和平。在幻想中赤色的和平总是荒诞的,像一个还没走出校园的学生跳进战壕向一群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炮灰讲为理想奋不顾身一样荒诞。然而这出荒诞的话剧搬到现实中竟然能如此井井有条。


  对我这样散漫惯了的老兵油子来说这种井井有条是新鲜的,比起在那个湿热多雾的地方饥一顿饱一顿,每天睡下去都不知道明天是不是还能睁开眼的日子,生活所需一切皆由单位定时定量派发可比回家更有安全感。


  且这单位与战争年代前途渺茫的军旅不同,背书为国。倒不是我有多大能耐,实在是在这个大戏班子里,要找个没有背书的单位还不太容易。日常进出往来均是介绍的,分配的,指派的,即便是有客执了少见的十元现金票子递进来,也是提前一天便有通知,连找零都已经在抽屉里用小夹子夹好,只需按照介绍信上的名字找到附在夹子下的字条,哪怕记数不到五十的东北佬来也错不了账。


  与资本主义比老天爷还难测的援助不同,社会主义的大锅饭,眼门前的山塌了都不会增减一粒米,何况京城的山都是风水局,只配给末代皇帝吊吊脖子。


  


  我所学的东西在建设现代化中毫无用处,此外可以糊口的领兵打仗一事也已经近六年没有生意。在还年轻的和平中长大年轻人前赴后继,把另一条江那头的另一个缅甸守住,没给我剩下一点营生。


  我又一次顶着死人的名字,跟着一群转业军人混进北平。


  看得见的手分配给我的工作是火车站售票员。


  天南地北的人都聚集到此地来看一个广场,顺便隔着住过皇帝的红墙绿瓦一边喊着破除封建迷信的口号,一边在心里虔诚跪拜。然后他们拿着笔迹潦草的介绍信,操着各种闻所未闻的方言重复着万水千山中某一个名字。


  只有我能以乡音作答,只有我记得漫山遍野的荒坟如何守望彼处。


  


  上辈子有一瞬间想过哪天不打战了可以干什么,当时正学着开车,便草率决定作司机吧。不过二十多年,汽车从特权阶级的稀罕物变成大街上供老百姓搭乘的叫“公交车”的东西。


  这名词被衍生出些有辱斯文的联想。八卦通幽处,禅达石径斜。那些光鲜欢笑后面藏着污秽与眼泪的营生很难再见,劳动妇女像男人一样工作,挣工资养家。跟我和千千万万坐公交车上班的大老爷们挤在一个车厢里,身上是干净的肥皂味道。


  这是我喜欢坐公交车的一个原因。


  坐公交车当然不如坐坦克带劲——倒不是说我就坐过坦克——只是怎么也比骑自行车有排面多了,跨上自行车总让我屁股一紧,然后想到那些蚂蚁一般列着队盲目前进,直到累死的小东洋。


  而且我买不起自行车,这是我喜欢公交车的另一个原因。


  我很穷,油票布票都拿来换了全国粮票,一身工作服上班穿,下班洗,从年初一穿到年三十,我又很富裕,富裕是清清楚楚描在我偷偷藏起来的一份铁路线路图上的蜿蜒红线。


  


  北平——现在应该叫北京了——的公交车我最常坐的是29路。出火车站往东走到大羊毛胡同口,是这路车的起点站,头班六点零五分往后三、四班车挤满一晚上站里积压的旅客,我下了夜班磨蹭到七点出来都没有空位。


  下白班反倒空些,排两班的队就能捞到个座。


  摇摇晃晃开开停停,半小时才到劲松,坐在右边的位置,日头斜到脸上,舒服得想打瞌睡。再晃悠半小时,等日头落下去,到站下车,掏出食堂打包的两个煎饼,一路走一路吃,到棚屋正好吃干净,擦把脸往板床上一滚,一天便安逸地过去了。


  是的,安逸,我不再惧怕安逸。安逸要人命,在战乱时明天就要,今天就要,在和平年代同样能要人命。但愈是战乱,愈是混沌,愈让人想生。这个计划得清清楚楚按部就班的年代反倒让人不怕死,让我不怕死。


  人与人固然不同,又没有什么不同,同了志便同了命,同了命更得同着志。


  活成一个随时可以去牺牲,去被牺牲的零件,且知道此零件一旦毁损,必有千千万万可以替换,总之绝不会影响国家机器持续前进,是一种多么安逸的幸福。


  我便心甘情愿地安逸下去,与枕头下日渐丰盈的全国粮票,还有我已经被翻烂了的铁路线路图一起。


  


  今天这安逸的一天却没这么容易过去。


  车子停在一个从来没记住名字的站点,上上下下好多人。


  我看到鬼了。


  


  我不喜欢照镜子。除了每天早上刮胡子的时候不得不对着房东镶在衣柜上的铜片对付两眼,我躲闪一切能反射人影的东西。从镜子里我只能看见鬼,而且是我最不想看见的那一只鬼,用哭一样的表情笑,又用笑一样的声音哭。漆黑的眼睛像是在指责我一次耗光了他的火柴,让他从此在黑夜中再无照亮。


  我想看见的那些死鬼们,那些伤心的,讨债的,要饭的,骗炮的,唱靡靡之音的,活的时候便把他宠得无法无天,因此死了也一个都不出来跟我打个招呼。


  


  刚上车的鬼打扮得很有个人样,理着精神的短发,套一件洋气的米色风衣,里面是本白色翻领衬衫搭棕色绒线背心,穿得像个真正的知识分子。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干净整齐,也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憔悴得像鬼。他穿得很多,显得更瘦,拉着扶手往后挪,在摇晃的车厢里守着做鬼的本分——走路带飘。


  却是不偏不倚的。


  他在我旁边找到站立的空间,握着扶手跟着车身的节奏摇晃,像没注意到我这么大个人坐在他面前一样,只顾看着窗外。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眼眶凹下去,比三年没吃一顿饱饭更寒碜。那还是一双壮志未酬的眼睛,但夕阳柔和的光线容不下讥谑,他的眼神居然称得上柔和,或许与衰败寥落的睫毛有关。


  然后我才注意到他戴着口罩。


  这不要紧,他就算带着鬼子那种只露着耳朵的防毒面具我也不会认错。


  我的火柴,我的同命。我既然从冥冥中捡回条命,他也不要再做鬼了吧。


  比起埋骨的荒坟,此时的车厢因有了故人而更似故里。于是我近乡情怯,我扭捏作态,我想着这便是三米之内,又觉得太近了这么多人看着现在讲究人人平等,我再不好意思扇他巴掌。


  我看着他的眼睛,脸上变幻出一生的期待与许诺,如果目光能生出手,我已经把他稀疏的睫毛都薅尽了。


  “我找你三年了!”


  我吓了一跳,几乎以为我在这一分钟里又重生成为了一个女人。


  一个身上隐约散发着肥皂味道的女同志挤过来,在周围所有人友善的目瞪口呆中对着那只鬼说出一番比我正要说的话漂亮太多,但意思竟然大体相同的话来。原来不只我一个人在这并没有大变样的四九城里疯了一样找过老孟家的门庭。


  “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


  被口罩闷住的声音听着差不多是那么回事,我哪里记得住他们每个人的声音。


  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相认,毕竟此鬼已由我先认定为二十年前滇西雾里所失落,必不能是另一个姑娘苦寻三年的春闺梦里人。


  然而此时如果我再操着同样的开场白未免对不起这该死的缘分。比我的舌头更不老实的是手指。手臂、腿和整个躯干,我全身都在享受着久违的三米之内,以在拥挤的车厢里也几乎要让一般人避退的方式。


  我站起来,下一站就该下车,我既不打算放过他,也不打算坐过站。


  我的肩膀抵上他的肩膀,感觉到空落落的外套后有些迟钝的瑟缩。我的左手握住他握住的那个挂环,感觉到手心里是枯萎的一把骨头。


  右手快如闪电,对付这猫变的瘸子用不了几分力气,只要够快够准,两根手指就能让他软成小小的一团。


  他力气不大却反应敏捷,抽出握住挂环的手,因此失去平衡,反而更向我倒过来,让我的手指比预料中更早碰到目的地。


  那个位置被刺刀捅穿之后拖了数月,洋医生不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手起刀落挖掉很大一块烂肉,大腿内侧半吊子肌肉虚撑面子,无力收缩。保住了腿和命,他注定瘸一辈子。


  如今手指按住的却是完好无损的皮肉,即便手感隔着三层裤子,那块伤确实不复存在。


  我正望着他的眼睛,自从他上车以后我没有一刻移开过目光,此时终于得到回望。


  他的眼睛总是会说话,尽管那张嘴已经是我遇到过除我自己之外最能说会道的,也不及他的眼睛更会说话。


  他有些迷茫地看着我,目光向下一垂。


  我便更仔细摸了一把。他皮肉完整的腿摸起来倒比以前更细了,这可不该是计划供给养出的成年男人的手感。


  他的眼眶很干涩,嗓音更干涩,以至于那声几乎被口罩挡住的“同志?”刚吹到我脸上就散得一干二净。我却被活人的气息喷了一个激灵,老棺材诈尸一般从头到脚抽抽了一把。


  我认错人了。


  他走路或许飘得很,但一点也不瘸。他长得虽然跟那个欠扇的家伙一模一样,但气质干净到透明。


  那个缠着我不放的死鬼白瞎了一肚子墨水,早都在云雾江浪里沤成酸臭的烂泥,就算挺直了脊背去撑忠孝二字,也不得此人佝偻虚浮来得清白风骨。


  好在他的风衣够长够宽,挡住我的手此时所在的位置。他被车厢的晃动推向我,失去平衡的重量压上来,我不可避免地实实在在地一掌握住了他的大腿根。


  怀里撞碎了一团精密仪器,里面的结构在遇到空气的瞬间氧化,几乎要当场分崩离析,而烂人如我,已经耽于生得安逸太久,并不能承受更多只存理想不存皮肉的分离。


  我的手放过那不属于我的大腿根,拿出拉枪栓的速度,顺着膈手的胯骨一路上移到一个说得过去的位置,虽然还是暧昧地插在他的风衣襟怀里,但至少能算是客客气气扶着腰。


  “同志,小心。”我平静地说,然后还习惯性地眨眼一笑,“你坐吧,我下车了。”


  他的眼神从疑惑到气愤,再到疲惫地放弃只不过一秒。他重新抓着扶手站稳,从我的怀中走开,走到车最后一排角落里的空位坐下。


  那个身上有好闻的肥皂味的女同志从我身边挤过去,坐到他旁边。


  他们长得那么像,以至于离别前想看又不敢看心爱的姑娘时的样子都一模一样。


  是好的离别还是坏的相遇,与我无关。那是别人的春闺梦里人。


  


  第一颗原子弹试爆成功点燃了新一轮激情的岁月。我在一片使有理想有抱负的脑壳沉醉的狂热中看到机会,连哄带骗搞到最后一封介绍信,拼上计划最后一块拼图。


  凭铁路系统的介绍信和工作证能就近搭乘任何一班列车,我带着一个装不满的背囊上路,凑合够吃两个月的全国粮票是最值钱的家当,被我揣在贴身内兜里。


  北京到郑州,七百公里,一天一夜,郑州到株洲八百公里,又是一天一夜,株洲到昆明,一千三百公里,还有两天一夜。


  最后剩下的六百公里没通客车,我对着粉笔写在黑板上的时刻表研究能搭的过路货车。排除运送敏感内容的车次,可供选择的不多。我不着急,闭上眼听着空气中尚未消散的枪炮声也能走过去,掩住耳朵闻着坟头掺了水的威士忌也能爬过去。


  我想念盐水泡的芭蕉根,想念云雾里望不清楚的山。


  那个死瘸子如果还活着,也逃不掉这样的想念。我们的家是死是活,早就已经一起葬在那里。


  回家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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